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精神,发展壮大我省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队伍,提高我省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25〕5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须在我省行政辖区内从事技术转移业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内设机构,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
二、申报条件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过程,提供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服务的实体。
申报技术转移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有稳定收入,能维持其日常运营活动。
(三)拥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服务业绩显著经营状况良好。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必要办公设备及稳定客户群与合作伙伴。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稳定的从业人员,其中包含一定数量的技术转移专职人员。
(六)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制定有明确的技术转移服务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以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七)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信用记录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八)申报单位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九)请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25〕51号)具体要求选择技术转移机构申报类别(区域综合类、技术输出类、技术中介类)。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8:00。
(二)初审推荐。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作为申报机构主管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附件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须审验原件),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在网上提交推荐。主管单位推荐提交时间截止为:2025年11月24日18:00。
(三)材料报送。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按照系统生成带水印及页码的PDF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使用A4纸双面印刷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报送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出具审查推荐意见(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技术转移机构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主管单位印章后,于2025年11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申报书Word版(内容须与系统一致)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院2号楼2楼
五、联系方式
业务方面:0371-86230355 0371-6594988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74111
邮 箱:kjtcxzx@163.com
附件:1.
2.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