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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方向、6种模式!制造业中试平台这样建设
发布时间:2024-9-19 16:42:31    来源:中国高新网    点击:1328次    [关闭本页]

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加快布局建设制造业中试平台的通知》,提出围绕国家战略与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领域,引导有条件的建设主体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建设模式、发展策略和举措,“一类一策”推进中试平台建设。  

通知提出,计划到2027年,在有条件的地方培育建设一批省部级制造业中试平台,遴选认定若干个辐射范围大、转化能力强、发展机制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制造业中试平台,推动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技术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切实提高创新成果技术价值和质量水平,加快解决成果转化落地难题,显著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同时发布的《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4版)》明确,制造业中试平台是由企业、专业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愿建设、自主结合,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服务的法人实体,是制造业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  

中试平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需求,汇聚各类产业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对产业科技创新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  

该指引明确了中试平台的6个建设方向,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信息技术、新兴和未来产业、共性需求。  

(一)原材料工业。落实《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 年)》,面向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前沿材料等重点领域,聚焦短板材料突破和前沿材料创新的关键共性技术,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建强科技成果筛选与前景评估、技术验证与工艺熟化、技术成果推广交易等核心功能,将实验室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为具备产业化的成熟工艺包和成套装备,推动实现标志性材料产业化。

(二)装备制造。推动建设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试验验证线等创新基础设施,提升测试评价、适配验证、极端环境验证等服务供给能力,支撑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中试验证,推动电力设备、石化通用设备、汽车、机械、航空装备、机器人、仪器仪表、工业母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医疗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环保装备、新型固废处理装备等领域重大成果突破。

(三)消费品工业。在技术迭代快、质量要求高的部分纺织、轻工领域,引导专业机构强化服务优势,满足多样化中试需求。在质量安全要求高的医药等领域,加快建设智能化绿色化中试放大平台,积极发展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研发生产外包(CDMO)等模式,提升龙头企业中试平台公共服务效能,降低初创企业门槛。

(四)信息技术。提升中试线制造设备、通信设备、测量仪器、中试软件等设备验证水平,优化软件系统开发测评环境,构建软件中试验证平台,增强技术验证、性能优化、兼容性测试及安全评估等验证能力,加快产品规模化应用,加速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服务器、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新型工业网络等重点领域新产品从研发到市场的转化。

(五)新兴和未来产业。在量子信息、脑机接口、元宇宙、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北斗导航、下一代互联网、高端文旅装备、深部资源勘探开发装备、清洁低碳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原子级制造等创新活跃的新兴产业和颠覆性技术牵引的未来产业,促进产学研用融通创新,缩短中试熟化周期,补齐工程化到产业化阶段的缺失环节,支持企业为关键技术验证提供试用环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依托中试平台加快成果中试熟化、二次开发,破解工程化技术难题,补强实验室阶段到工程化阶段的薄弱环节。

(六)共性需求。围绕产业共性需求突出的应用场景,培育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综合性中试平台,提升全链条服务能力,提供跨行业、跨领域高水平中试服务,加快智能制造等领域中试平台建设,有效满足行业发展和场景需求。

该指引还提出了中试平台的6种建设模式,包括政府投资公共服务、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多元主体联合共建、企业运营市场服务、企业建设适度开放、龙头企业自主建设。  

(一)政府投资公共服务。聚焦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需要,支持采取政府投资社会主体运营、政府投资专业机构能力建设等方式,在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新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内布局建设技术领先、世界一流的综合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和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全方位支撑产业发展,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

(二)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以行业共性技术和产业需求为导向,升级实验室能力建设中试平台,开展成果工程化试验,加快转化为成熟技术和公共产品。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入股,推动中试平台法人实体化运作,强化市场导向,探索与熟化产品利益绑定等收入模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多元主体联合共建。支持两个及以上的政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共建中试平台,优势互补建设服务能力,促进成果落地产业化应用。支持中试平台运营主体、成果所有人、金融资本等,探索共同出资分担中试费用等机制,明确各方的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和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份额,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企业运营市场服务。支持企业采用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模式,建设功能定位清晰、运营管理高效、服务能力出众的中试平台。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促进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模式创新,主动承担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中试公共服务职能,拓展中试全链条市场服务功能,构建多元化收入体系。

(五)企业建设适度开放。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建设中试平台并适度开放,用富余的中试能力提供对外服务,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对开放仪器设备等资源、服务企业和社会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平台,加大奖励或补助支持力度,鼓励开放共享。

(六)龙头企业自主建设。引导龙头企业搭建自主产品中试平台,带动产品研发设计和验证试验,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批量稳定生产,形成质量竞争优势。对符合条件的新材料、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优先纳入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应用指导目录。推动加大采购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等自主创新产品力度,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应用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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