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豫政〔2019〕4号)、《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加快推进濮阳市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8〕75号)精神,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进一步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市科技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濮政办〔2011〕8号)文件于2011年3月1日制定下发,是参照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 2010〕680号)和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豫科高〔2008〕21号)制定出台的。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国家科技部于2018年12月14日研究制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 2018〕300号),省科技厅于2019年3月4日制定出台了《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 〔2019〕35号)等规范性文件,分别对原来的文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起草了新的《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送审稿)共有五章二十四条,分别为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管理、促进与发展、附则。特别是认定条件、申报与管理、促进与发展等文件主要内容,除具体条件(数据)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其他地市经验略作调整外,其他内容基本与国家和省新的文件保持一致,助推我市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上台阶上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