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项目统筹推进与监督科
1.濮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
A.申报条件(根据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濮科【2017】53号))
(1)在濮阳市境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或被认定为创新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等。
(3)财务制度健全,纳税记录良好,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4)同一项目获市市科技经费支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类别项目的;承担的市级项目,没有按照有关项目统计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逾期未验收或结项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5)承担国家、省和市级项目,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近两年发过环保、安全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受到诚信惩戒的,不得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B.申报程序
市科技、财政部门发布申报指南→申请单位自主申报→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专业审查→市科技局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市科技局领导集体研究→市政府审批→下达年度计划文件
C.申报资料
《濮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申请书》、《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D.优惠政策
⑴市政府给予一定额度项目资金支持。
⑵择优推荐纳入省级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11号)
承办科室:科技项目统筹推进与监督科 咨询电话:6666210